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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告
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,各建筑业企业:
网上统计报表工作已由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、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过专门部署。网上统计月报和年报系统分别于次月9日和次年3月16日0:00关闭,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表上传工作。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统计报表企业的资质考核,将由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、省直有关部门资质考核期间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实地核查,并出具核查意见。
核查合格的企业报省建管局,经省建管局开通企业考核系统相关功能后,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、省直有关部门方可填写“合格”意见。不合格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各企业务必在上报时限内逐月上报网上月报,一年内累计3个月未上报的,不再受理其资质变更、资质增项等业务申请。
特此通告。
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|